證券存款方法
存款注意事項:
- 本公司在一般情況下概不接受第三者存款或任何現金存入。
- 存款者之姓名必須跟申萬宏源證券(香港)有限公司之帳戶名稱一樣。否則有關之存款將不能存入客戶之戶口。
- 確認方法:必須將香港銀行或中國境外銀行(合併簡稱“銀行”)存款收條電郵或傳真至申萬宏源。
- 電郵地址:funddeposit@swhyhk.com
- 傳真號碼:(852)-35258455
- 存款時,請核對收款人為“申萬宏源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客戶必須在銀行存款收條上清楚寫上:申萬宏源證券帳戶名稱及號碼並簽上與存於申萬宏源樣本相同的簽署
- 客戶存入款項需符合其所在司法管轄區域關於資金用途之規定。
- 本公司保留就有關存款作出本公司認為適當行動之一切權利,恕不事先通知。
免責聲明:
- 購匯額度及匯款用途請參照所在國家/地區外匯管理局的相關規定;
- 如有疑問,請及時與相關銀行及國家/地區外匯管理局聯繫,本公司不承擔因客戶違反本身所在之司法管制區域法律所引起的任何損失。
中國銀行(香港)- 商戶委託收款服務
中國銀行(香港)- 多種貨幣附屬戶口 (BOC Sub A/C)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 繳賬服務
渣打銀行 (香港) 有限公司 - 附屬戶口“Sub A/C”
存入或轉帳 - 至本公司的指定證券銀行戶口
電匯 - 至指定證券銀行戶口(適用於非香港居民)
證券提款方法
提款注意事項: 本公司在一般情況下概不接受第三者提款指示。
- 如客戶需從證券戶口中提取款項,必須填妥我們的“提款提示”表格,傳真至申萬宏源。我們在核對客戶簽名式樣後,會儘快安排將款項存入客戶指定之銀行帳戶內。在一般情況下,如提款提示在中午12時前送扺或傳真給我們,可於當天辦理。
- 如客戶已經登記交收銀行帳號,只需直接聯絡客戶主任安排提款便可,毋須填寫“提款提示”表格。
- 如以電匯形式提款,將會收取電匯手續費。 有關電匯費用,請參閱“收費表”。
期貨存款方法
"申萬宏源期貨(香港)有限公司" 客戶可透過以下方法將款項存入本公司
存款注意事項:
- 本公司在一般情況下概不接受第三者存款或任何現金存入。
- 存款者之姓名必須跟申萬宏源期貨(香港)有限公司之帳戶名稱一樣。否則有關之存款將不能存入客戶之戶口。
- 確認方法:必須將香港銀行或中國境外銀行(合併簡稱“銀行”)存款收條電郵或傳真至申萬宏源。
- 電郵地址:funddeposit@swhyhk.com
- 傳真號碼:(852)-35258455
- 支票抬頭請注明“申萬宏源期貨(香港)有限公司“。客戶必須在銀行存款收條上清楚寫上:申萬宏源期貨帳戶名稱及號碼並簽上與存於申萬宏源樣本相同的簽署,再將存款收條傳真至(852) 3525 8455。
- 客戶存入款項需符合其所在司法管轄區域關於資金用途之規定。
- 本公司保留就有關存款作出本公司認為適當行動之一切權利,恕不事先通知。
免責聲明:
- 購匯額度及匯款用途請參照所在國家/地區外匯管理局的相關規定;
- 如有疑問,請及時與相關銀行及國家/地區外匯管理局聯繫,本公司不承擔因客戶違反本身所在之司法管制區域法律所引起的任何損失。
存入或轉賬至本公司指定證券/期貨銀行戶口
電匯 - 至指定期貨銀行戶口(適用於非香港居民)
中國銀行(香港)- 多種貨幣附屬戶口 (BOC Sub A/C")
期貨提款方法
提款注意事項: 本公司在一般情況下概不接受第三者提款指示。
- 如客戶需從期貨戶口中提取款項,必須填妥本公司之“提款提示”表格,傳真至本公司。本公司在核對客戶簽名式樣後,會儘快安排將款項存入客戶指定之銀行帳戶內。在一般情況下,如提款提示在中午12時前送扺或傳真至本公司,可於當天辦理。
- 如客戶已經登記交收銀行帳號,只需直接聯絡客戶主任安排提款便可,毋須填寫“提款提示”表格。
- 如以電匯形式提款,將會收取電匯手續費。 有關電匯費用,請參閱“收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