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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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員會物色合適候選人,以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 (尤其是主席及行政總裁) 繼任計劃向申萬宏源 (香港) 有限公司 (「本公司」) 董事局 (「董事局」) 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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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提名政策 (「本政策」) 列載提名委員於作出任何有關意見時所採用的主要甄選準則及程序,以確保董事局保持與本公司業務需求相應的才能、經驗和觀點多元化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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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員會在物色合適人選時,應充分考慮本公司董事局成員多元化政策中的多元化範疇。
甄選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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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評估候選人是否適合時,提名委員須考慮多項因素,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a) 侯選人應為正直、誠實並具備足夠才幹勝任本公司董事相關職務;
(b) 候選人在符合本公司業務需求的資歷、才能、經驗及多元化方面可為董事局帶來的潛在貢獻;
(c) 繼任規劃或策略,使整體董事局保持理想績效;
(d) 本公司董事局成員多元化政策中的多元化範疇,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及教育背景、專業經驗、技能、知識及服務任期;
(e) 候選人或重選董事能夠投入和承諾足夠時間及關注以處理本公司的事務。尤其是若候選人將獲提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將擔任他的第七個 (或以上) 上市公司董事職位時,提名委員會應考慮該候選人提出能夠為董事局投入足夠時間之原因;
(f) 符合載列於上市規則第3.13條對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所規定的獨立性準則;及
(g) 提名委員會或董事局不時決定的任何其他相關因素。
上述因素僅供參考,並不旨在涵蓋所有因素,也不具決定性作用。提名委員會可酌情決定提名任何其認為適當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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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委任任何董事局候選人或重新委任董事局任何現有成員,均須根據本公司的新組織章程細則、適用的法律及其他監管規定。
提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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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新任或替補董事
(a) 提名委員會根據本政策所載的甄選準則物色候選人。
(b) 候選人將會被要求提供任何候選人的履歷詳情及候選人與公司及/或董事的關係詳情、所任董事職位、技能及經驗、涉及需投入大量時間的其他職位及其他認為有必要的額外資料及文件。
(c) 提名委員會對候選人進行評估,並向董事局推薦委任合適的董事候選人。
(d) 董事局根據提名委員會的建議而決定是否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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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東大會重選董事
(a) 提名委員會檢討並確定退任並膺重選董事是否繼續符合本政策所載的甄選準則。
(b) 提名委員會須向董事局建議重選董事候選人,再由董事局向股東提出在股東大會上重選董事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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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提名
(a) 詳情請參閱登載於本公司網站有關股東提名候選董事的程序。
本政策的監察及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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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提名委員會將在適當時候檢討本政策的執行情況 (包括相關機制以確保董事局可獲獨立的觀點和意見),以確保其持續有效。提名委員會將討論可能需作出的任何修訂,並向董事局提出修訂建議以供採納。
本政策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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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本政策或本政策摘要將在本公司年報內的《企業管治報告》中披露。
更新日期:2023年4月
目的
- 董事局成員多元化政策(「本政策」)列載申萬宏源(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為達致董事局成員多元化而採取的方針。
本政策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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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公司明白並深信董事局成員多元化是維持高水平的公司管治的一項關鍵元素,並有助加強本公司的業務發展,提升董事局的績效及表現。
甄選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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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甄選董事局成員人選將按一系列多元化範疇為基準,包括但不限於技能、知識、專業經驗、性別、年齡、文化及教育背景及服務任期和董事局不時認為相關及適用的任何其他因素。最終將按董事人選的優點及可為董事局帶來的貢獻而作決定,並適當考慮董事局成員多元化的好處以及董事局的需要,不會只側重單一的多元化層面。
- 本公司或會訂立額外的可計量目標╱特定多元化目標,並不時進行檢討以確保有關目標適切可行。
本政策的監察及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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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提名委員會將監察本政策的執行。
- 提名委員會將至少每年檢討本政策,以確保其持續有效。提名委員會將討論可能需作出的任何修訂,並向董事局提出修訂建議以供採納。
本政策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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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本政策或本政策摘要及為執行本政策而訂立的任何可計量的目標和達標進度,將在本公司年報內的《企業管治報告》中披露。
更新日期:2023年4月
審核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
風險委員會
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
董事名單與其角色和職能
(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九日生效)
申萬宏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局(「董事局」)成員載列如下:
執行董事
吳萌女士(主席)
談偉軍先生
梁鈞先生(行政總裁)
胡憬先生(首席風險官)
非執行董事
張磊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郭琳廣先生
劉持金先生
董事局下設7個委員會。下表載列各董事成員在各委員會中所擔任的職位:
董事\委員會 | 審核 委員會 |
薪酬 委員會 |
提名 委員會 |
風險 委員會 |
環境、 社會 及管治 委員會 |
執行董事 委員會 |
經營管理 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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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萌女士 | 主席 | 主席 | 主席 | 主席 | |||
談偉軍先生 | 成員 | 成員 | |||||
梁鈞先生 | 成員 | 成員 | 成員 | 副主席 | |||
胡憬先生 | 成員 | 成員 | 成員 | 成員 | |||
張磊先生 | |||||||
郭琳廣先生 | 成員 | 主席 | 成員 | 成員 | 成員 | ||
劉持金先生 | 成員 | 成員 | 成員 | 成員 | 成員 |
香港,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申萬宏源(香港)有限公司致力於追求並維持最高水準的透明、廉潔及問責機制。我們希望所有員工和與我司有往來者(以下稱為“第三方”)協助我們抵制違法違規、賄賂腐敗、財務欺詐、威脅個人健康與安全等不當行為,這對我們營造健康的企業文化和推行高道德標準至關重要。我們鼓勵第三方就任何可疑不當行為、瀆職或違規行為,均可透過以下郵箱向申萬宏源(香港)有限公司進行舉報:whistleblowing@swhyhk.com.
上述舉報資訊將由公司獨立的監察部門負責查收和跟進。舉報人應就懷疑個案提供充足且具體的相關資料,以便調查的有效進行。若舉報人未能對個案提供清晰和適當的資料或者聯繫方式,可能會造成調查的推遲或擱置。我們會對舉報資訊嚴格保密。雖然允許匿名舉報,但我們仍鼓勵您告知我們您的身份和聯繫方式,以便在必要時與您聯繫以獲取更多資訊,並向您提供有關舉報事項的反饋。